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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俊騰名琴弦樂器有限公司對「國立台灣交響樂團購買假琴」一案之聲明稿


刊登日期:2011/03/05

​      本公司創辦人鄭俊騰表示,他於去年2010年4月接獲「文化建設委員會」 (以下簡稱文建會) 委託,鑑定一把「國立台灣交響樂團」所購買的義大利著名小提琴製作家Giuseppe Lucci 於1978年製作的小提琴,受託內容為「該琴之真假鑑定」。文建會當初接到民眾申訴檢舉其下屬單位─國立台灣交響樂團所購買的Lucci小提琴,有極高可能為贗品,震驚之餘,遂屬意委託本公司「鄭俊騰名琴弦樂器」創辦人鄭俊騰先生或奇美博物館之內部人士擇一進行鑑定一事,後本公司蒙文建會主任委員盛治仁先生信賴,全權交付專業鑑定。
      相信不少愛樂者或是本公司客戶已經在各式媒體平台看到2011年3月2日某立委所召開的「國立台灣交響樂團購買假琴」一案記者會,使得此案透過電視、報紙、網路大量被報導。但,這些報導之中有不少不符事實,或是交代不清之處,本公司特此擬稿鄭重聲明,補充媒體報導中不恰當之文字語言,以正視聽。
      本公司創辦人鄭俊騰,以其行走國際弦樂器界20多年,鑑賞過無數珍貴名琴名弓的豐富經驗,研判並確認文建會所送交本公司鑑定的小提琴為贗品,絕對不可能是出自Giuseppe Lucci之手。本公司之所以受託於文建會,完全沒有任何預設立場。創辦人鄭俊騰的創店信念「誠實可靠,絕不欺騙」,加上受到國家最高藝術文化機關肯定本公司專業判斷與良好信譽,因此希望能為國家進一份力,對事不對人,解答「名琴真假鑑定」。
      此一案件,自採購案進行的同時,就已發現該樂器有可能為贗品,交付至本公司鑑定之前,該案相關人士已經為此案爭論不休一、兩年;說實話,此案自本公司提出鑑定結果,呈交報告書至文建會,已事隔近一年,早已不是「新聞」。本公司自去年受託鑑定以來,對此事之所以保密到家、守口如瓶,理由只有一個─不預設立場,不涉及任何政府機關政治、人事,或是往來廠商之間的利益糾葛,「以和為貴,僅僅單純接受委託」,盡本公司被國家付予的重任。
      無奈,此一案件自3月2日突然無預警「爆」出,本公司事先也不知情,並於同日有多家電視、網路、報章媒體來電,或是擠爆本公司台北總公司建築物一樓大廳,只為採訪創辦人鄭俊騰先生,希望他說明鑑定經過,但本公司一概拒絕於第一時間回應。行文至此,各位讀者應該已經充分明瞭本公司跟此案沒有利益關係,因此我們希望在事件比較冷卻下來之後,再來發言,希望民眾能用理性的角度、雪亮的眼睛作判斷,這也是本公司沒有在第一時間回應各家媒體的最大原因。
      不過,由於本公司拒絕於第一時間被採訪,導致新聞媒體無法取得我方的回應,所以不少同業見獵心喜,搶搭了這班「免費打廣告」的順風車,而積極接受媒體訪問。以本公司立場而言,這是對同行專業能力的不信任與不尊重,本公司為此感到惋惜!同時,媒體報導與同業的發言,有些許部分不符事實,本公司必須提出糾正,以免誤導大眾的認知:
1. 台灣時報第六版、蘋果日報A13版、聯合報A6版等媒體寫道:「文建會第三處許處長表示,文建會要求國立台灣交響樂團說明採購過程,並委託奇美博物館鑑定權威鄭俊騰鑑定……」。此語,本公司推斷,應為許處長一時口誤,本公司「鄭俊騰名琴弦樂器有限公司」與創辦人鄭俊騰向來獨立運作,與台南奇美博物館「絕對」「完全」「毫無關係」。對此,本公司已於3月3日去函上述媒體要求更正,也對於媒體未經求證的報導,感到遺憾。
2. Giuseppe Lucci所製的小提琴,即使是最顛峰的黃金年代所製作的樂器,在今年2011年的國際樂器價格也不可能超過新台幣200萬,約略在150萬至180萬新台幣之間 (依手工完整度、健康狀態、年份而有不同價格),絕非某同業所誇大的「價值300萬台幣」。
3. 假琴就是假琴,真琴就是真琴。國立台灣交響樂團所購之琴為「兩片背板」,非所附證書描述「一片背板」,明顯裡外不一,此為單件個案;但,某同業提供一張Lucci於1978年製作的小提琴照片給媒體作比對,為「一片背板」之Lucci真品,經過媒體報導後,疑有誤導民眾認知「Lucci於1978年所作的琴,都是一片背板,只要是兩片背板都是贗品」之疑慮。本公司在此提出,義大利製琴師Lucci於1978年所製作的小提琴,有「兩片背板」的,也有「一片背板」,端看製作者要怎麼取材、挑選、下刀,每把琴都有獨特的個性與面貌。另外,本公司對於該同業提及「此案的假琴曾在該同業處與奇美博物館兜售」一說也抱持高度存疑的態度。本公司對於媒體未經向專業人士求證的報導,再次感到遺憾。
4. 證書到底重不重要?重要,但不是唯一,也不是絕對。真琴就算沒有證書,始終是真琴,假琴即使有多張證書,終究是沒價值的。本公司呼籲民眾、愛樂者、弦樂器迷與廣大消費者,絕對不要過於依賴「證書」,而是應該向身邊有學習音樂的朋友多方打聽,有信譽、有口碑、可靠的優良樂器商;因為「假琴幾乎都有證書」。
5. 請「絕對不要」以音色當作您挑選樂器的唯一指標。數年前,已有一位國內重量級小提琴教授因為買到一把「聲音很好」的贗品與琴商對簿公堂,原本價值600多萬台幣的樂器瞬間變得比壁紙都不如,前車之鑑歷歷在目,加上這次「假琴案」採購過程,該樂團聲部首席與外聘評審共七位專家都表示該假琴「聲音合格」,足以證明即使很會拉琴的演奏家,也會在聲音上被低檔次的贗品矇騙。所以絕對不能作為選琴、買琴的唯一依據,僅能當作其中一項參考。諸如此類「完全以聲音來選琴」而吃大虧的案件層出不窮,本公司希望消費者一定要謹慎,掌握正確購琴要點,才不會花大錢變成冤大頭。
      最後,本公司創辦人鄭俊騰沉痛地表示,他與這次案件的琴商相識已久,對方是國內相當知名的老資格琴商,雖然互相沒有生意往來,但也算是舊識。他表示,希望這次「假琴案」能和平落幕,並且向社會大眾還原真相,才能一改購琴者、習琴者對「琴商都亂賣假琴,大賺黑心錢」的刻板印象。在此,本公司也呼籲弦樂器迷與愛樂者,購買樂器時,一定要多方打聽、貨比三家、睜大眼睛,選擇值得您信賴的賣家,才不會上當吃虧受騙,如此才能買得安心、用得開心。
( 以上消息請參閱文建會公告配合閱讀http://www.cca.gov.tw/artnews.do?method=findById&id=1222852532859 )